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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第一条公路修筑情况
2006-11-15 0:27:5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64年,全县农、渔业获得丰收,但由于阴雨连绵,公路遭到严重水毁,部分路段被水淹没,致使交通中断长达3个月。7月,洪湖县委、县人委决定,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55)国六交字第一五三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地开展民工建勤的指示,发动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民工建勤,由政府采购石料,采取民工建勤、车工建勤、船工建勤等方式,对县内公路全面升级整理,对遭受水毁和易受水毁的路段进行开沟、填补和铺设砖渣等工作。参加民工建勤的范围为公路沿线两侧各15公里内的男女劳动力,每人每年出5个义务工。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共完成148138工日,平均每公里用工1949个,施工地段总长75.92公里,填挖土方48880立方米,铺筑砖渣20579立方米,平均每公里用料270立方米,路面铺宽3,厚10厘米,主要干线沔洪公路基本实现全碎石路面,同时桥梁的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抵御水毁的能力也大大增强。

    1965年,荆州地区投资5万元,要求将新(堤)白(庙)公路进行改善。新白公路沿线群众拣砖渣8900方,每方砖渣补助人民币1元,解决了石料不足的困难。新白公路改善后,路面宽3,厚715厘米,共用经费145696元,劳力237901工日,动用船支67932船工日。除砖渣外,还使用石料18870立方米,达到了睛雨通车的标准。在新白公路改善工程中,洪湖县人委首次动员新堤镇机关干部、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义务修建新堤镇镇内的公路,充分体现了人民公路人民修、人民公路人民养的精神。1965年下半年,洪湖县人委动员曹市区、峰口镇的工人、农民对峰(口)府(场)公路进行改善,改善里程长20.97公里,自拣砖渣6089立方米,完成土方13006立方米,使用标工209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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