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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治超”见效
2006-10-26 20:40: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据新华社消息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后,车辆超载率稳步下降,大型车运输比例全面提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顽症初见成效。

    自4月1日实行计重收费以来,湖北高速公路超限100%以上的恶意超载率,由此前的0.7%下降到0.3%,40吨以上车辆由10.17%上升到13.97%,五轴车辆由4.96%上升到6.82%,六轴及以上车辆由1.92%上升到2.21%,运力结构进一步趋于优化。 

    今年4月1日开始,湖北高速公路实行按实载重量计重收费,按照轻车少收、重车多收、大型特种运输车优惠的原则,运用经济杠杆,重点治理超载率超过30%的货车超限、超载现象。

     据了解,此前我国天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青海等省、市已先期实行了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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