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通部公路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共同主办的第二十次全国公路局长座谈会,于2006年8月14日至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胜利召开,31个省、市、区的公路局局长、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计2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继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后召开的一次贯彻会、落实会,也是第一次把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纳入其中的一次公路系统的团聚盛会,更是一次凝聚人心、落实任务、交流经验的大会,与会代表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共同研究和分析影响“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热点问题。
1 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即将迎来高峰期,养护资金筹措面临严峻挑战
公路发展需要经历的“建设为主、建养并重、以养为主”的三个阶段,是几十年来经过发达国家印证的公路发展客观规律。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经过前几年的快速发展,公路网络已经初具规模,我国公路事业已处于建养并重时期,东部一些发达地区的路网基本建成,养护管理工作已成为公路工作的重点;中西部地区的路网虽然还在建设和完善中,但已经建成设施的管理养护任务已经十分艰巨。
同时,在国家紧缩“地根”、“银根”的现实背景下,公路建设规模也将受到较大影响,继续维持前几年的发展速度难度极大,这就为公路养护管理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山东召开的全国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了“公路建设是创造财富,公路养护管理是保护财富”的科学论断,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挖掘现有公路潜力,变数量扩张型发展为质量效益型发展,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基于以上的客观发展规律和现实背景,本次会议上,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即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高峰期,而稳定充足的资金是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
国办《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了公路养路费总收入中扣除征收成本和交警费用等支出后,用于公路养护的费用应不低于80%,与会代表认为,这一方向性的阐述还需要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明确的保障措施。同时,燃油税改革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无论养路费最终改革成何种税种或几种税种,都将对养路费的征收及使用机制产生重大影响,而撤减二级收费公路的呼声和趋势也必将对交通规费的总量带来影响。
一方面是不可阻挡的公路养护高潮的来临,一方面是养护资金的不足与面临形势的复杂,机遇与挑战同时摆在了公路人面前。
“开源节流”,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李华认为,当前应重点围绕这四个字来做文章。
他说,首先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资金政策,比如,49号文中关于养路费用于公路养护的比例规定;收费公路政策中关于公路通行费收入必须首先保证公路养护管理支出和还贷的有关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三提五统”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关于各级地方财政应对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给予资金保障等政策。同时,目前公路养路费的漏征率比较高,养路费的潜力还相当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想方设法把这一漏洞堵上。
李华副司长同时指出,面对公路养护资金的大量需求,还要积极争取新的资金渠道。目前高速公路项目储备不足,很多项目不能如期开工,交通系统资金积压现象开始增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来加快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好统贷统还政策,发挥高速公路的筹资能力,解决整个路网养护资金不足的矛盾;另外,要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调动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在解决建设资金的同时,充分考虑养护资金的来源问题,尽可能把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
据测算,要维持现有路网的正常养护,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元资金,从目前筹措能力看,养护资金缺口将达数百亿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千方百计筹措养护资金,确保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平台,解决公路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