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年5月,撤销沔阳专员公署,其所辖的沔阳、监利、石首划归荆州地区专员公署。
洪湖地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在土地革命时期,留下了我党革命先辈贺龙、周逸群、邓中夏、段德昌等人的足迹,洒下了成千上万的革命先烈的鲜血,掩埋了无数革命烈士的铁骨忠魂,成为了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首府所在地和苏区中心。党和人民为了缅怀革命先烈,纪念这块革命根据地和教育后人,于公元1951年6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建立洪湖县。并将沔阳县东荆河以南区域,监利县东部、嘉鱼县江北部、汉阳县西南隅的毗连区域划归洪湖县管辖。隶属荆州地区专员公署。公元1987年7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改洪湖县为洪湖市,其辖区范围不变,仍属荆州地区行政公署管辖至今。
今洪湖市境域,在历史上的分合省并,多与地理环境和水灾患情息息相关。长江与东荆河,一南一北,由西向东,沿境贯穿。历史上习以这两大河流来设邑置县,封疆划界。州国、州陵、江夏、玉沙、文泉、“沔南”、新堤市、洪湖县与洪湖市的政府所在地,故址、新治均设于长江之滨。洪湖迄今共经历了16个朝代、3090年之久。
洪湖,昔日历尽沧桑,今日已建设成“鱼米之乡”。
(江舟) |